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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业务费︰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、礼品、赞助费及因业务需要赠送的烟、酒等。
2、招待费︰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、车费等费用,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 的差旅费、住宿费等,在公司食堂招待时发生的就餐费,因招待领用的酒水、饮料及香烟等。
3、按照公司签定责任状时下达的年度指标,在限额内使用业务招待费,严禁超支现象发生。
4、招待费用规定和标准:
(1)一般客户业务招待餐费按每人 60 元/餐执行;
(2)重要客户及其他重要商务招待餐费按每人 80 元/餐执行;
*若超出以上标准,请先请示领导,并提供相关依据给到财务。
(3)如发生即时性业务招待,需向领导报备,并提供相关依据,方可自行采购。
5、申请招待费报销时,需在业务招待明细表内注明业务发生时间,招待单位和人员、酒楼名称及出席人员,发生餐费时需提供结账单或用餐小票。
6、用于业务招待发生的交通费、住宿费用,按照公司《差旅费报销规定》执行。
其他详细业务招待费用管理规定,请见《费用报销管理制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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